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卖剧照

林 子

    1977年我上初二时,尘封多年的越剧电影《红楼梦》被解禁后轰动了神州大地。曾师从我父亲学照相的舅舅,用不知从那儿搞来的一些《红楼梦》电影胶片,翻印了大量的剧照,再配上1978年的年历。想不到在老家海宁一带非常畅销,人们争相收藏徐玉兰和王文娟饰演的宝玉和黛玉的英姿。后来,待当地市场饱和之后,舅舅决定向外地进发。
    那是一个北风呼号的早上,舅舅带着正放寒假的我出发了,目标是长兴一带。现在回想起来,当时也正是义乌人摇着拨浪鼓外出鸡毛换糖的时候,"投机倒把"这个词还常被人挂在嘴上。舅舅当年作出那个决定是需要一定的胆量和魄力的。我们是坐火车去的。至今我还清楚地记得在杭州转车时,在城站附近的一家小饭店吃糖醋排骨的情景,那也正是我记忆中第一次下馆子。我们的第一站是长兴,当时杭长铁路是一条设备陈旧的支线,每天只有两趟被称作"牛车"的老式车厢组成的慢车,旅行速度非常慢。我们下火车时已经是傍晚了,除了在旅馆里睡觉已无事可做了。第二天早上便到街上去摆摊叫卖。县城的大街上人来车往,好不热闹,但想不到的是对"贾宝玉和林妹妹"感兴趣的人并不多,很少有人问津这些剧照,一天下来也没有卖出几套。晚上,我们两个沮丧地回到旅馆,盯着地图思量了一番后,舅舅决定第二天转移到牛头山。就这样,慢慢爬行的"牛车"又把我们送到了那个整天灰蒙蒙的空中漂着黑色尘土的小镇,而让我们欣喜若狂的是,矿工和家属们象发现了金矿一样发现我们的剧照,我们用两天时间,便在小镇掀起了一股红楼热,当街头巷尾争说宝黛的时候,我们旅行包中的照片也已所剩无几了。
    回家经过杭州时,舅舅在楼外楼请我吃饭,点的菜肯定比城站那次好得多,但我却全都记不得了。在等菜上桌的时候,舅舅的收支账也算好了,除去成本和路上食宿全部开销,这次长兴之行,共赚了40元。而我竟意外地分得20元!我客气了一番后,就把舅舅给的那一大堆钱(当然是各种纸币和硬币)放到了贴身口袋里。回到家里,如实向父亲汇报了这一个星期的收获,并欲把自己第一次赚来的20元钱上缴"家库"。父亲却说:"你比我当年强多了,我当学徒工时第一个月工资才18元呢。这钱你自己放起来买书吧。"这,对于当时十四五岁的我,无疑是又一个意外的惊喜。




       

  (原载2002年4月5日《金华晚报》第10版)

 

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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